有个妞说过:接受礼物≠我同意,毕竟你不收他也会送给别人。这句话得到了很多小仙女的支持并且发扬光大。
虽然很多人觉得这句话有点毁三观,有违道德。但是理性的说,谁说了我收了别人的礼物就一定要做别人女朋友或者男朋友那?接受礼物等于接受心意,ok没问题,但怎么就变成了同意交往成为恋人关系了?从女性角度来讲,这句话确实没问题。女生愿意收下礼物与接受邀请吃饭是一个道理,出于人际交往的尊重或是愿意继续接触了解对方的人品与三观我觉得才是正解。
但女生只收礼不回礼,或者在确认男女交往前就接收高价礼物,这就不对了。虽然接受礼物不等于我同意,但是你接受了礼物之后,应该回礼,否则这叫白嫖。
不过我还是不建议大家只接受礼物而又不接受别人心意,否则这个社会就乱了。
如果大家都学会了唐妞不等式,那么这个世界就变成了这样:
我们结婚了≠我要一辈子和你在一起
我借钱了≠我一定要还钱
接受了女生送的礼物≠我要做他男朋友
你花钱在我这买东西了≠我一定要把东西给你
我接受了你的好处≠我一定要替你办事
接受赔偿≠愿意谅解,接受签字画押≠愿意同意,接受工资≠愿意上班,接受上班≠愿意发工资。
“接受”一词本就是蕴含着愿意,假设这个不等式成立,法律将会崩塌,公序良德亦如此。